打造网上国际投资促进平台 致力于中国投资促进事业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开发区新闻 > 文字新闻
我市启动开展2021年度嘉兴市级科技特派员专项申报
发布时间:2020-11-17    来源:嘉兴日报

  为进一步扶持和鼓励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创新工作和科技服务活动,根据《嘉兴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市科技局印发2021年度嘉兴市级科技特派员专项申报有关事宜的通知。

  通知规定,本次市级科技特派员申报领域根据科技特派员派驻单位所相关的领域进行申报。同时,申报对象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市本级第八批科技特派员,其中:个人科技特派员,以入驻单位作为项目承担单位进行申报;团队科技特派员,以派出单位或团队所入驻区域(平台)内单位作为项目承担单位。

  申报要求方面,个人科技特派员可申报一个项目,团队科技特派员可申报不超过三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不同);科技特派员专项采取自愿申报、集中受理、竞争性分配的方式申报,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科技特派员专项的立项、管理、经费使用监督和验收工作,遵照《嘉兴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科技特派员专项项目申请市财政支持经费额度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50%,最高10万元。

  申报程序分为在线申报和审核推荐。在线申报时,申报者通过嘉兴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登录,选择“市认定类——科技特派员专项”进行在线申报,未注册过的单位及申报用户需先进行注册,项目填报时需一并以附件的形式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审核推荐环节,由申报单位所在地科技部门或所属系统部门对项目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

  其他方面,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严格履行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确保申报材料和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对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申报,且不得评为优秀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于2020年12月9日截止,归口管理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12月14日。请在截止日期前完成在线申报和审核推荐,逾期不再受理。

  据了解,此前,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出台《嘉兴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我市科技特派员的选派条件、选派范围和选派方式。首次提出了团队科技特派员的选派模式,鼓励多名科技人员共同组成科技服务团队,帮助区县培育、做大做强一个产业,提供全过程科技服务。

  《办法》规定了我市科技特派员的职责。一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二是开展科技项目攻关,实施精准帮扶,指导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化。三是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培育特色产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业技术和信息服务,帮助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经济利益共同体。五是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贯彻和开展科普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培养科技带头人。

  《办法》提出对市级科技特派员进行严格的动态管理和集中考核的要求,科技特派员集中考核在选派满一年和期满前各开展一次。集中考核主要围绕科技特派员的目标任务,以科技帮扶项目的实施绩效为重点,从综合表现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在岗率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办法》调整了市级科技特派员专项的支持额度和支持模式,科技特派员专项项目采取自愿申报、集中受理、竞争性分配的方式申报,财政支持限额从原来的5万元调整为项目总经费的50%且不超过10万元,并鼓励各区进行配套。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联合有关部门,按照《办法》要求,认真做好科技特派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一是加快完善科技特派员工作体系。在保障科技特派员深入农业农村、更好服务乡村振兴的同时,进一步探索工业科技特派员选派模式。二是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分层次、多形式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交流制度,开展优秀科技特派员评选和典型事迹宣传,进一步发挥科技特派员在技术攻关、产业帮扶、政策推介等方面的作用。三是加速推动科技特派员专项实施。组织一批科技特派员专项项目,围绕新品种选育、绿色生态种植养殖、农产品精深加工利用、农业生物智造、农业人工智能等领域,高质量推动现代农业绿色发展。

上一条:“嘉兴经验”代表浙江作现场分享
下一条:嘉兴走出垃圾分类新路径
与我们联系
  • 联系电话:+86-0512-53660867
  • 传  真:+86-0512-53660867
  • 邮  箱:info@investchn.com
Copyright © 2015-2024 InvestCH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投促中国 沪ICP备20230027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