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进一步推动招大引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九届市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
嘉兴市进一步推动招大引强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筹招大引强工作,推动高水平招商引资,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强化“以项目看发展论英雄”理念,以重大项目招引扩大有效投资,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结构优化,为嘉兴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提供坚实支撑。
(二)主要目标。“十四五”期间,全市实际利用外资超150亿美元;引进世界500强投资项目130个,总投资超亿美元项目320个;引进总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350个,其中50亿元以上项目60个,100亿元以上项目20个。
2024年,实际利用外资30亿美元;引进世界500强投资项目25个,总投资超亿美元项目50个;引进总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80个,其中50亿元以上项目15个,100亿元以上项目5个。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市县统筹,构建全市“一盘棋”招商格局。
1.突出“一把手”招商。建立市招大引强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听取全市招大引强工作汇报。完善市政府招大引强联席会议制度,围绕“在谈、签约、注册(备案)、开工”四张清单,每月由分管领导综合协调推进总投资超亿美元和50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各地主要负责人要将主要精力用于招商引资,每周听取工作汇报,研究产业发展、会见重要客商、洽谈重大项目、推进签约落地,每年须牵头引进总投资超亿美元、50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各2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各县〔市、区〕政府)
2.强化部门协同。充分发挥市商务局统筹协调作用,完善信息通报机制,定期晾晒招商实绩,营造比学赶超氛围。坚持“管行业就要抓招商、管产业就要管招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主动谋划各自领域重大产业项目,拓展招商引资渠道,收集招商项目信息,协同推动重大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工商联、市国投公司)
3.加强项目统筹。坚持首报首谈制度,各地在谈总投资超亿美元和10亿元以上项目须及时报备,由市投促中心纳库管理,并赋予首报地1个月的排他性首谈资格。鼓励项目流转,经市投促中心协调流转至其他主体洽谈并落户的项目,在考核上予以首谈地和承接地同等赋分。畅通项目进展信息,凡重大签约项目,须提前一周报市投促中心备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加快建立嘉兴市招商引资大数据管理平台,利用大数据技术,对重点产业进行精准画像,明晰招商目标和路径。强化项目信息数字化管理,贯通项目招引、落地、开工、投产等全流程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务数据办)
(二)实施精准招商,大力引进全球优质产业项目。
4.明确重点招商方向。聚焦化工新材料、时尚等传统优势产业,依托龙头型、链主型企业实施“以商招商”,招引一批强链固链项目;聚焦新一代网络通信、光伏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瞄准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知名跨国公司、大型央企、总部型功能性机构等,盯引重大标志性、引领性延链补链项目;聚焦氢能、核医药、空天信息等未来产业,瞄准欧美、日韩行业龙头和隐形冠军、专精特新企业,大力引进引链建链项目。抢抓临空经济示范区创建契机,围绕现代物流、快时尚、光电智能、生命健康等核心产业,实施重大项目招引。全面加速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着力引进一批高成长性、高附加值的软件信息、科技服务、现代金融、高端商务、数字贸易、文化旅游等服务业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对新引进的总部企业和功能性机构按有关规定,最高给予50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各县〔市、区〕政府)
5.聚焦产业链招商。围绕全市主导产业链,建立“链长+部门+链主+项目+要素+活动”联动工作机制,筛选重点领域细分赛道,研究绘制产业链招商图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加强与链主企业互动交流,大力挖掘内生性优质项目和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新增一批“高大上”“链群配”项目,持续做强主导产业,做到“服务好一个、引进来一批、集聚成一片”。(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各县〔市、区〕政府)
6.拓展利用外资渠道。用足用好省、市更大力度吸引外资政策,建立与100家重点外资企业“一对一”联挂机制,组织开展外资企业“三张清单”(新注册总投资大、外方股东未分配利润多、合同外资到资率低)推进行动,鼓励外资企业零土地技改、增资扩股。加快提升国际产业合作园、境外经贸合作区能级水平,加大重点国别招商,推动项目集聚,引导境外产业并购项目回归,推进全球产业精准合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7.加强基金招商。充分发挥“省市政府产业基金+南湖基金小镇+本地龙头企业”基金矩阵作用,吸引全球头部投资机构、国家级产业投资基金与我市共建子基金,鼓励国资公司设立产业基金,打造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产业基金集群,以资本合作带动项目落户。对于重大项目招引,政府基金退出时超额收益部分可适当让利。加大资本引才力度,聚焦专精特新、独角兽企业和科技人才类项目,鼓励“以投带引”,推动人才和项目落户。发挥全域QFLP试点作用,引导境外产业基金开展股权投资。(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各县〔市、区〕政府)
8.开展科技招商。聚焦重点产业链缺失环节、高附加值环节、“卡脖子”环节和企业重大技术需求,加强与国家重点实验室、“双一流”高校、大型国(央)企研究院所、国内外头部企业合作,争取更多国家级平台分中心、联合实验室、研发基地落户。用好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南湖实验室、中电科南湖研究院、北理工长三角研究院、外资研发中心等创新载体的境内外资源,建立项目落地转化联盟,创建“研发—孵化—投产”全闭环生态,落地一批“有高科技含量、有高层次人才、有高成长潜力、有社会资本关注”的科创项目。(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各县〔市、区〕政府)
9.健全市场化招商网络。聚焦重点国家和地区,借力侨商会、国家和省级投促境外机构、世界知名中介机构、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离岸孵化器等,以委托、共建等方式在德国、新加坡、日本等地设立境外商务办事处,加快布局全球招商网络。遴选一批龙头企业、专业机构、科研院所专家人士,聘请担任嘉兴市全球招商合作伙伴和招商大使,推介城市投资环境,助力招引重大项目。支持各地出台项目引荐奖励办法,按现行市场化标准顶格奖励。(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市商务局、市外办、市工商联、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各县〔市、区〕政府)
(三)实行内外融合,建设专业化招商队伍。
10.推进县级招商公司全覆盖。各地加快组建县级招商公司,公开遴选一批招商人才,建立“底薪+考核提成”激励机制,借鉴企业化人才培养晋升制度,培养一支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嘉兴招商战队”。对在招大引强中具有突出贡献的人员,予以专项奖励,国有企业用于招商人员奖励的资金可不受该企业当年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该企业工资总额基数。(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各县〔市、区〕政府)
11.统筹驻外招商力量。市投促中心完善考核管理制度,统筹指导全市驻外招商工作。进一步发挥市政府驻京、驻沪联络处招商引智工作职能,健全优化市县两级驻外招商机制,各地每年选派不少于30人赴北京、上海、深圳、苏州等地开展驻外招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商务局、市政府驻京联络处、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各县〔市、区〕政府)
12.提升招商队伍业务水平。加快推进各地投资促进机构建设,配优配强人员,由市投促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建立市县两级招商人员互派交流机制,注重在招商一线培养、识别、选拔干部,每年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招商一线岗位、国资招商公司和重点企业锻炼,培养一支懂产业、通政策、善谈判、会服务的专业化招商队伍,确保具有2年以上招商工作经验的招商员人数占比在50%以上。(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商务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各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举措
(一)强化考核评价。将招大引强工作纳入“互学互比互赛”红旗奖和年度综合考核,分值权重分别不低于15%和10%。对招大引强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园区),经市招大引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在年度综合考核中予以加分;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率低于70%的,在招大引强条线考评中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对考核得分连续两年排名全市末位的或连续两年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责令整改;对招大引强有突出贡献的团队予以褒扬。(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二)完善要素保障。落实招大引强双周例会机制,加快推进项目进程。各地确保土地、能耗、排污权等产业项目要素总量的70%以上向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倾斜,全年落地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的重大项目不少于70%。(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各县〔市、区〕政府)建立全市连片100亩以上可供土地清单,加大对200亩以上连片净地的储备,由市县两级进行清单化管理。(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优化营商环境。保持全市招商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优化企业登记、迁移、涉税涉费等办理流程,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开展涉企平台整合,不断优化线上服务场景提升交互体验,推动涉企政策“一站通查”、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奖补资金“一键直达”。围绕全市重大项目,加大信贷资源支持,强化项目服务推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责任单位:市委改革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政务数据办、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各县〔市、区〕政府)
(四)落实容错免责。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在对项目准入进行科学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流程后,确因国家政策调整、市场变化、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导致项目洽谈终止或建而未投、投而未达预期等情况,按有关规定实行容错免责减责。(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本方案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